1983年3月1日,我國第一部《商標法》正式頒布實施。作為知名的茶葉品牌,“貢”牌在民間的具體誕生時間現已無法考證 。自1986年由公司正式申請注冊以來,“貢”牌西湖龍井茶已連續5次被評為“浙江省著名商標”、4次獲得“浙江省名牌”稱號,多次在國際和全國性名茶評比中獲金獎,并代表浙江省的名牌產品在人民大會堂的全國精品中心展示。
“貢”牌西湖龍井茶是國家領導人的日常用茶,是中央政府贈送外國元首的重要禮品;在所有龍井茶品牌中,“貢”牌是唯一的中國名牌,也是唯一的國宴用茶。因此,“貢”牌西湖龍井茶可以堪稱是中國茶葉的第一品牌,是饋贈親友及商務活動的高檔禮品。
為了保護西湖龍井茶這一資源型產業,遏制假冒產品的泛濫,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做了不懈的努力。2001年4月杭州市人大通過了《西湖龍井茶基地保護條例》,同年10月國家質監總局發布第28號公告,正式對西湖龍井茶實施原產地保護。2002年1月16日,國家質監總局批復杭州西湖龍井茶葉有限公司使用原產地域產品標識,從而使“貢”牌成為西湖龍井茶中第一個受到保護的民族品牌。
“貢”牌西湖龍井茶的每個包裝盒都貼有獨一無二的防偽標識,并由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全程認證,如有任何質量問題,請直接致電杭州市質監局投訴——凡正宗的西湖龍井茶均貼有防偽標識,反之則可視同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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